当前位置: 首页 > 校园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3学年度教职工基本工作职责考核的通知
投稿: 发布时间:2024/06/12

全体教职工:

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学年度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教职工基本工作职责考核的通知》的相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3学年度教职工基本工作职责考核的精神和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王燕萍

组员:侯立元、朱  萍、陈  宇、邓珍宝、钮  新、张晓峰、张  帅、周品懿、沈诞萍

二、考核标准

1.本校教师的考核标准,依据《嘉定区中小学教师工作评价指标》(11项)。

2.本校管理人员、辅系列专技人员的考核标准,参照市颁布的普教系统旁系列任职情况考核标准。

3.本校工勤人员的考核标准,按照《嘉定区中小学职工基本工作职责及考核标准》。

三、考核工作具体要求

1.健全考核制度,规范考核办法和程序,贯彻公开、公正、民主的原则,提高考核工作的透明度。

2.坚持定性与定量结合、过程与结果并重的原则,根据考核指标体系的考核内容,以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水平、能力为重点,开展学年度考核工作。制定学年度考核数据参考表,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对全体教职工进行考核打分。

3.考核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凡严重违反区教育局《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要求,且造成不良影响者,学年度考核可直接定为“不合格”。

4.教师学年度考核的优秀人员应在同级职称的考核结果中产生,其优秀率为同级职称的20%(人数用去尾法计算)。

5.辅系列专技人员组合在一起考核评分,考评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并把2023学年度的考核结果作为2024年度考核中确定优秀等次的重要依据。

6.工勤人员的学年度考核在同类人员中进行考核评分,考评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并把2023学年度的考核结果作为2024年度考核中确定优秀等次的重要依据。

7.党政正职的学年度考核,参加本单位(或编制所在单位)同级职称的考核,其考核结果计入本人业务档案。

8.学年度考核的结果应记录在教职工业务考绩档案中,作为教职工的奖惩、职务评聘和晋升、岗位聘任、绩效工资分配等的重要依据。

9.对考核结果中的优秀人员张榜公布5个工作日。

10.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四、具体时间安排

1. 6月18日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并对全体教职工进行考核打分。

2. 6月20日对考核打分数据进行统计汇总,召开支委会确定优秀人员名单。

3. 6月21日起对考核结果中的优秀人员张榜公布5个工作日。

4. 6月28日上报考核结果。

 

上海市嘉定区外冈中学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