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4〕18 号),以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和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为原则,依法实施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领导小组
组长:王燕萍
副组长:侯立元
组员:全体行政、家委会主任
三、招生范围
招生范围:外冈镇辖区所属村、居委。
四、招生计划及对象
招生计划:六年级8个班
招生对象:符合本年度嘉定区初中新生入学条件
1.人户一致的学生
外冈镇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户口簿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相应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在4月26日前经现就读小学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学生入学。
2.配住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学生
配住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须在4月26日前将户口簿及廉租房相关证明等,在就读小学进行审验,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学生
本市户籍的小学五年级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外冈镇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截止日为4月26日),凭本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以上两份材料统称“人户分离证明”),应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核对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核对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本区户籍的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截止日为4月26日),凭外冈镇的人户分离证明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通过现就读小学进行信息更正。
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学生,根据《2024年外冈镇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和学生的入学实施细则》统筹安排。
外冈镇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学生,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本市户籍学生
外区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到外冈镇入学:目前在本市外区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外冈镇户籍或持有外冈镇人户分离证明或居住外冈镇配住廉租房,确需到外冈镇就读初中,家长须在4月26日前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就读小学告知核对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核对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5.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
在外冈镇就读小学五年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选择在外冈镇接受初中教育的,在原就读小学完成入学相关信息的核对和确认工作,截止日为4月26日。信息核对和确认时须提供户口簿、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在外省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市户籍学生、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如需在外冈镇申请就读六年级,4月26日前,通过指定方式办理入学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区教育局将根据学生居住地所属的街镇统筹安排入学。
如果本校招生范围内的入学需求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由区教育局按照《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排序办法》统筹安排入学。
五、招生日程安排
4月11日 公布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4月13日 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
5月22日起 发放入学告知信息
8月15日前 陆续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六、学校承诺
1.实施均衡分班,不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等;
2.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
3.不在计划外自行招生。
七、招生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1-39106448
监督电话:021-39902066
上海市嘉定区外冈中学
2024年4月11日